产品规格: | 12V35AH |
所属行业: | 能源 电池 铅酸蓄电池 |
包装说明: | 齐全 |
产品数量: | 54277.00 |
价格说明: | 价格:¥165.00 元/只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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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力蓄电池12V35AH价格
深圳市三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和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一家现代化铅酸蓄电池制造商,是中国物理与化学电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也是国内大型专业研制、开发和生产铅酸蓄电池的厂家之一。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是国有大型企业和亚洲较大的电解铅厂。2005年电解铅产量在国内同行业排名第一,白银产量在国内同行业排名第3,矿灯产量在国内同行业排名第1,铅酸蓄电池产量在河南省排名第1。其中电解铅和白银已分别在LMA和LBMA注册。豫光集团早在1958年就开始铅酸蓄电池的研究和制造,迄今已有近50年的历史,拥有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先进的生产技术。特别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压铸机的投用,使本公司的矿灯和牵引型系列蓄电池在循环寿命等主要特性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是财务领域的着名投资公司. 依托河南豫光金铅集团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自产电解铅的优势 ,深圳三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阀控密闭系列、牵引型系列、矿灯系列等多种型号铅酸蓄电池,产品包括PS、PK、PL、PM、KS 、KT、D、VBS、PzS等9大类200多个品种,电池 电压有2V、4V、6V、8V、12V、24V,额定容量0.5AH—3000AH。其各项性能达到GB、JIS、IEC、DIN、BS标准,并通过美国UL 认证、欧盟CE认证、ISO9001:2000认证。产品广泛用于电信、电力、煤矿、矿山、国防、铁路、银行、船舶设备、UPS系 统、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应急照明等。 目前,深圳市三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POWER KINGDOM”系列电池90%以上出口国外,产品畅销欧美、亚洲等二十多个国家 和地区。公司已在美国、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新加坡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了销售网络,。公司总部位于深圳 经济特区,毗邻中国香港。生产基地设在深圳市观澜镇佰公坳工业区,紧靠机荷(深圳机场至荷坳)高速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公司将本着“诚实,守信,双赢”的经营理念,用心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三力蓄电池行业信息
使用和保养
虽然免维护电池在使用时不需要人工进行专门的维护工作,但是在使用时还是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使用不当会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影响电池使用寿命的因素有以下几点:安装、温度、充放电电流、充电电压、放电深度和长期充电等。
5℃左右,三力UPS浮充电压值也是按此温度来设定的。
1、蓄电池使用时,应将端子上涂以凡士林或黄油。
2、使用过程中切勿将电池封盖打开,以免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3、电动助力车在启动、上坡或逆风行驶时应辅以人力驱动,防止电池供电电流陡然增大,影响电池寿命。
4、加速时应避免直接加速至较快档,在路况允许条件下,尽可能以较高速行驶,这样可以延长电池寿命。
5、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这样也可以延长电池寿命。
6、电动助力车在每一次使用后,必须对电池及时充电,电池每次使用放电深度不宜过深,否则电池的寿命将缩短。
7、蓄电池长期不使用时,应充足电后存放,并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全放全充维护。电压:12V型号:OTP化学类型:50HZ电液量:足量L外型尺寸:不同mm额定容量:380重量:10KG用途:工业用电2、气体再化合3、免维护操作4、高放电能力
5、自放电率低:采用新型合金,网状板栅结构、超纯电解液,自放电率小,6、适用温度广7、恢复能力强8、循环寿命长:应用高性能配方,具有长寿命特点,25℃正常使用情况下可达360次以上。按规定维护使用,循环次数可达650次以上;9、容量大、比能量高:采用特殊工艺制作、其容量大于100%,比能量达36-40Wh/Kg;10、安全可靠:采用独特设计,流线型阀面的注液阀,使用时间耐久,安全性能优越;;
11、较优化的设计:采用插式或扣式盖板,使蓄电池维护更加方便,定期维护可延长使用寿命50-100%或更长;
北京金业顺达是全球较大的蓄电池生产企业之一,是一个以中国深圳为管理中心,在中国大陆、欧洲、中国香港、越南、印度拥有制造基地或销售服务中心、分销网络遍布全球的企业集团。
公司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市,拥两大生产基地----- 北京金业顺达科技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之路,成长为中国蓄电池行业外向型企业的领导性力量。其中铅酸蓄电池业务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口量第一。
三力蓄电池资讯
拿什么来拯救你 《可再生能源法》?
在新电改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和背景下,弃风弃光俨然已经不仅仅危急到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存亡,更是对国家进一步深化电力体系改革、向“低碳、清洁”能源结构转型的一个重要的考验。
已经过去的2015年,较让可再生能源人痛心的几个词就是——“弃风,弃光和限电”。
弃风(光)和限电对行业的伤害是巨大的,仅经济损失一项就十分惊人。据相关部门估算,2015年全年的弃风电量达到350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180亿元,弃风损失几乎抵消了2015年全年新增装机的社会经济效益。
这些损失不仅让本已经步履维艰的可再生能源企业背负起沉重的资金包袱,严重影响企业的研发投入和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危及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的发展,以及可再生能源国家发展目标的达成。
一个更为危险的信号是,2015年下半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消纳过剩的火电产能,**火电企业利益,竟利用行政手段推行所谓的“风火交易”,要求风电补偿火电,或者干脆直接要求关停风电为煤电让路。
2015年11月20日,云南省工信委于下发《2015年11月和12月风电火电清洁能源置换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314号文件),其中要求风电企业补偿火电企业,将风电部分收益支付给火电企业。
2015年12月,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关于发电控制的通知》提出“未参与外送交易或提交交易的新能源场站暂停发电。参与外送交易的新能源场站当签订外送合同完成后将暂停发电。”
这些做法明显违反《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性收购”的规定,涉嫌违法行政。如果此类行径不加遏制,会有多少地方政府会进一步效仿云南、新疆,不仅进一步加剧可再生能源弃风弃光的问题,更视《可再生能源法》为一纸空文。